【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12-03-23点击量:

 

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我校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本次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训练计划内容
本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    申报范围
本次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范围仅限我校2011年第二批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见附件一)和2012年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二),创业实践项目另行申报。
三、    申报要求
(一)    申报的项目在前期研究基础上,具有阶段性的研究成果,有较强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项目研究进展顺利;
(二)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自主研究能力,能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三)    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参研人员为2至4人(不含负责人),所有项目组成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四)    此次申报的项目名称和负责人以原申报信息为准,原则上不得变更,如有变更需另附报告说明;
(五)    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四、    申报程序
(一)    本次项目申报以院(系)为单位集中申报;
(二)    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三),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申报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预审;
(三)    院(系)审阅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四)(需排序),汇总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四)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
五、    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本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二)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一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院(系)汇总后于2012年4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zhouwb@mail.hust.edu.cn。
联系人:周文斌;联系电话:87542323 。
 
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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