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2年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训练计划内容
本次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两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 项目申请者范围
(一) 本次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范围为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 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 已承担校级(含)以上大学生创新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本次不得申报。
三、 项目申报要求
(一) 各类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预研基础,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
(二) 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参研人员为2至4人(不含负责人),所有项目组成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三) 各类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四)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个。
四、 申报程序
(一) 项目负责人通过“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教务处新网站右侧“服务专区”栏)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 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登录“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审阅所指导项目的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确认提交;
(三) 院(系)管理人员登录“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审核申报项目信息,签署意见并排序,提交申报项目材料;
(四)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
五、 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络申报方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均需在“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各院(系)管理员账号由教务处直接开通。
(二) 项目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27日前,各院(系)将管理人员名单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开通管理员账号。
3月22日至4月1日,学生注册并填写申报材料,导师注册并签署意见、确认后提交申报材料至院(系)。
3月22日至4月7日,院(系)审阅、签署意见、排序、上报、提交纸质材料。
4月8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项目申报的任何信息。
(三) 各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通过院(系)审核后,打印项目申报材料(一份)并盖院(系)公章,由院(系)汇总后于4月1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
(四) 本次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
联系人:周文斌;联系电话:87542323。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