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
自3月初以来,我校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中央财政专项经费已陆续下拔。为促进中央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规范使用,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经费使用的管理水平和支出效益,从今年起我校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支出预算编制。
加强支出预算编制工作是国家对中央预算内财政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财政部于2011年出台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办法中规定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将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委托第三方评估中心,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绩效目标制定、实现绩效目标的制度和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以及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今年己开展2013年国家实验室引导经费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强化预算编制也是学校规范预算执行的一项措施,保障预算按规定的进度执行,尤其是在关键节点(5月底、10月底)执行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避免经费预算扣减。
请各有关国家基地根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编制工作,其基本内容包括2014年度目标与任务,在规划五年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基础上,认真设立目标;相应的目标设定依据、任务内容;与任务相匹配的专项经费支出预算;为完成任务应制定的管理制度等,并于4月10前将2014年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报告一式3份报送科发院。
附件1、2014年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报告编制参考格式
2、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重点)实验室引导经费绩效评价工作的函
3、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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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发展院
校财务处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