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的通知

作者:科发院纵向研究与国际合作处编辑:发布:2014-02-14点击量:
    各直属高校:
    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4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通过我司推荐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2.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二、推荐原则
    1.此次推荐只面向教育部直属高校申报的项目经费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请。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请各校严格把关,推荐符合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范围、具有明显竞争力和前期培育基础好的项目。我司将在各校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2.请各高校对基金委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科技部重大科学仪器开发专项做好分类培育和组织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分渠道同时推荐。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和正在承担(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基金委、科技部仪器类项目总数限为1项;项目获得资助后,原则上要求结题前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其它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
    4.请申请人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求是地申请研究经费,如评审专家认定申请经费超过实际需求的30%,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部分请参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11]352号)相关要求执行。
    三、材料报送
    1.请申请人在仔细阅读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准确把握项目定位基础上,以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进行申请书在线填写并提交。其中: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正文报告按照撰写提纲填写。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申请书,提交本单位审核。
    2.项目推荐高校请于3月10下班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五份)、电子版和推荐项目清单一并送达我司基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人可邰忠智
     话:010-66096301
    E-mailkjsjcc@moe.edu.cn
     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南楼41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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