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3〕8号
各院(系)、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建立健全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老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指导和对中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我校于1996年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成立了校本科教学顾问组(现拟用“教学督导组”名称),部分院(系)亦成立了院(系)级本科教学顾问组。多年来,校、院(系)二级教学顾问组的历任成员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根据学校“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战略部署,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校、院(系)二级教学督导组的建设。现就院(系)本科教学督导组的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1.各院(系)、各本科教学单位应组建自己的本科教学督导组。通过适当的方式,遴选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且身体健康的退休或邻近退休的老教师担任督导组成员,组建院(系)级本科教学督导组。
2.明确院(系)级本科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职责。根据各单位本科教学工作的要求,明确制定院(系)级本科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职责,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质量监控,保障本科教学质量。
3.充分发挥院(系)级本科教学督导组的作用。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并采取 适当的措施,充分调动院(系)级本科教学督导组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作用,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4.请各院(系)、各本科教学单位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院(系)级本科教学督导组的组建及相关配套工作,并填写院(系)级本科教学督导组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于2013年12月31日前提交教务处质量科。
联系人:张水兵,电话:87542423.
附件:院(系)级本科教学督导组基本信息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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