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11-12-05点击量:

 

关于做好2008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学生班、各位指导老师及08级全体同学: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精神及教学进度的要求,为确保其质量,现将2008级本科生毕业设计选题、课题任务书拟定及毕业设计要求和总体安排等相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原则
1.选题应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
2.选题应特别注意有利于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并能保证各专业所应当具有的基本技能的训练。
3.选题应与生产、科研等实际任务相结合。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在实际任务、具有理论探索意义、具有实际应用前景、具有创新构思的课题中选取。鼓励老师加强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提出课题。
4.选题中鼓励不同学科(专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
5.课题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
6.因材施教,有利于各类学生提高水平和能力,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7.各系每学年的选题应更新80%以上。
8.若需更改毕业设计课题,应按规定(时间期限、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批后存档备查。
(二)方式
本次毕业设计按专业分由各系、中心组织进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和选题。
请各系、中心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课题报审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加强审查工作。
二、毕业设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具有工程实践和教学经验的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有计划地安排协助指导教师的工作。
2.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非出差不可时,须经分管教学的院长批准,并委派水平相当的教师代理指导。
3.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多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必须做到所指导的学生每人一题(或子课题),且题目不易太大。
(二)、主要职责:
1.提出选题,拟定任务书,编写指导方案,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
2.指导教师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规定应完成的查阅中外文资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各项实验数据、计算工作(包括上机)、硬件制作、绘制图纸、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等。
3.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调研、实验、上机运算等各项工作,在整个毕业环节中,应按教学计划规定保证对学生指导答疑的周学时数,同时应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4.承担指导学生在校内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教师,应指定时间和地点每周与学生见面至少两次,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并答疑,每二周要及时检查学生“周记”,并作详细批阅意见,指出进度、问题和日后的工作等。承担指导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师,应定期与学生联系,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并予以指导。
5.做好学生外文翻译的评阅工作,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6.指导教师必须在学生答辩前对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进行审查,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评语并进行预评分,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7.指导教师原则上不作为本人所指导的学生的毕业答辩小组成员,在答辩小组提出要求时可介绍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
三、毕业设计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明确其目的、意义和要求,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虚心接受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3.独立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严禁弄虚作假,对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学院及有关单位的规章制度。
5.在校毕业设计期间,学生因故请假应办理相关手续。学生需交书面请假条,批准后方能有效,无请假条者或有假条但未经批准而未到者按旷课论处。具体规定如下:
1) 请假一天以内者,由指导老师签名批准。
2) 请假一天以上者,由指导老师批准并经学工组组长同意后报上主管教学院长签字方可有效,否则视为旷课。
6.因故连续请假一周或累计二周者,不得参加答辩。一年后方可申请随下届补做一次。
7.无故旷课累计一周者(按五天计算),不得参加答辩。一年后方可申请随下届补做一次。
8.凡因6、7条不能参加答辩者或答辩成绩不及格者将按结业处理。一年后方可申请随下届补做一次。学生补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一切费用由学生自理。
9.要求学生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进行之日起认真填写“周记”,并定期交指导教师批阅。
10.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需将以下资料交指导老师:
a. 毕业设计论文          b. 图纸(或光盘)        c. 译文、原文
d. 周记 (教师定期签署指导意见) e. 任务书(要有三个阶段的检查及教师签字)
四、毕业设计工作总体安排
本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三个主要阶段,学院将对各阶段进行集中检查并考核。检查后,系、中心要填写“毕业设计统计表”交学院。检查结果分别作为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的依据和评价教师指导工作成效的依据。
第一阶段:开题报告。
     第七学期第15周以内完成选题申报。各系、中心须认真填报“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报审表”,经各单位主管主任审查签字后于第15周周五前交学院教务科。
第七学期第17周以内须召开师生见面会,进行毕业设计动员,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下达到学生。
第八学期第五周周五前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包括查阅资料、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并于第五周安排集中汇报。要求各系、中心于第八学期第四周星期三前将汇报会的时间、地点等信息报学院教务科,以便学院领导、顾问组老师参加。
第二阶段:期中检查。学院将于第八学期第十周组织专人对毕业设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阶段:毕业论文答辩。
第八学期17周周四至18周周三内安排毕业设计答辩,并于第八学期18周周四前将毕业设计成绩交学院教务科。各系(中心)学生的毕业设计成绩按百分制(与优、良、中、及格或不及格五个等级对应)给出,且优秀的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良好比例控制在50%以内,其他各档成绩的分布应符合实际情况。各系、中心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合理安排毕业设计进度,并加强过程的监控。
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应在校内进行,但鼓励学生在指导教师安排下到企业进行。对于在校外(企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有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作指导教师。前往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根据“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关于本科生校外(企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校外(企业)毕业设计计划方可实施。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
学院定于第八学期18周周末进行二次答辩,确定优秀毕业论文申报候选人名单或毕业设计(论文)不通过者。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中心应及时做好总结工作于第八学期20周周四前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表(电子版)。
相关文件(规范要求、管理办法等)和资料、表格可上网查询:http:/undergraduate.php?catPath=0,50,85&catID=92
 
 
 
 
 
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教务科
              20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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