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11-06-28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
为了引导和激励广大博士研究生发奋学习,刻苦钻研,促使更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投身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研究,加快提升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教育部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以下简称学术新人奖)。依据教育部《关于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1]9号)及华中科技大学“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审与管理办法(校研[2010]1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1年学术新人奖评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选对象
为保证经费使用效果,学术新人奖申请人应为全日制一、二年级或离预计毕业答辩时间尚有1年以上的在学博士研究生,其在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品德端正,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申请的经费有助于其更好地开展创新性前沿课题研究和撰写高质量博士论文。
二、          名额与经费支持
2011年全校评选20名学术新人奖博士研究生,每人资助3万元。
三、          经费使用
学术新人奖经费由获奖人所在单位设立专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参与创新性科学研究、撰写高质量学位论文等;经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有关部门同意后,具体可用于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参加国际会议、研究成果发表或鉴定、适当补充实验材料等方面,不得用作博士研究生的生活津贴。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请申报人认真填写附件1、2及答辩主要报告内容材料,于7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交学院研究生科,电子版发cuibf@163.com
2、院(系、所)推荐。学院根据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申报情况组织本单位初评工作,择优选拔,推荐0-2名优秀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校评审。学院按学校要求将于2011年7月5日前将所有材料交研究生院。
3、学校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分学科进行评审、答辩,择优选拔20名博士生,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
4、上报教育部审批。
 
特此通知。
 
            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教育部学术新人奖申请表
   2、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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