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稿)(校教[2006]26 号)文,并结合我校实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第六届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学校名师”奖按《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评选;
2. 往届校级教学名师不再参选2011年度第六届校级教学名师。
二、评选步骤与方法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组织评议后向学校推荐,并提交申报教师的相关材料;
2.学校按校级教学名师评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的校级教学名师。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综合情况一览表》一式20份;
2.《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表》、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一式2份;
3.《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单位考核意见表》一式2份,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册》20份,加盖申报教师所在单位公章;
5.附件材料要求复印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复印件应分别由教师所在单位审核,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年度考核情况记载、近5年课程安排表(原件)、教学情况证明材料、教科研成果等。
6. 光盘一张,内含:15-30分钟讲课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综合情况一览表、名师奖申报表、事迹材料、候选人名册Excel电子表格。
以上1~4项材料的表格在教务处表格栏下载。
四、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院(系)将校教学名师申报材料于2011年5月30日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质量”栏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