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做好201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执行和管理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1级培养计划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以2010版培养计划为基准进行修订,增加学分统计项,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一。
二、201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修订重点如下:
1.加强课程改革,将教学质量工程的研究成果落实到人才培养计划之中。加大外语、物理等基础课程的改革力度,同时,各院(系)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加强专业课程的整合。
2.减轻学生课内负担,倡导主动学习。在培养计划修订中,应设置课内、课外学时,降低总学分、周学时。2011级培养计划的课内总学时原则上应在2010级课内学时基础上减少5%。鼓励将基于项目、基于问题、基于任务等研究性学习列入人才培养计划,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3.开展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培养学生主动实践能力。在实践教学体系改革中重点加强大学物理实验和工程实训类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构建以项目为引导,分层次、模块化的教学体系,实施开放式实践教学。
4. 建立学科大类课程分层体系,适应大类内不同专业需求。各学科大类平台课程的设置调整应严格按照学科平台课程设置研讨会的意见执行。针对各专业具体情况,允许从平台课程中选择少量课程作为平台选修课程,部分平台课程可设置不同学分档次,满足各专业不同需求。
5.临床医学专业培养计划应根据《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教高【2008】9号)进行修订。八年制、六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培养计划在本次修订中应进一步完善以器官系统为基础的课程整合,有条件的院(系)可在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培养计划中试行以器官系统为基础的课程整合。鼓励医科各院(系)进一步推进PBL教学方法改革。
6.启明学院各类实验班培养计划应依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办学纲要》精神,遵循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规律和原则进行修订。
7.纳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各专业应依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和《华中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行)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目标明确,课程设置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工程能力的培养,同时应制订本专业校企联合培养计划。
三、2011级培养计划修订实施评审制度,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按学科大类对各专业培养计划进行评审。
四、有关事项
1.本次培养计划修订中,原“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和“中国语文”三门通识教育基础课程采用新的设置方案,具体变更情况见下表。各专业培养计划请照此执行。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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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课程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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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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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内
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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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
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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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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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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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英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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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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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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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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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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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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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英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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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
64/4
|
64
|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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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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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英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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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
32/2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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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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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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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英语(四)
|
选修
|
32/2
|
32
|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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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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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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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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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
64
|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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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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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二)
|
必修
|
64/4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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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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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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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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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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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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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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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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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参照10级计划开设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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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增课程的课程编码栏请空缺,有变更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不能沿用原课程编码,请将课程编码栏空缺。
3. 跨学期的课程和课程设计请分别加上名称和学时,课程编码栏空缺。
4. 请仔细核对修订后培养计划中的第六点(学时与学分)中的各项数据,务必与教学计划进程表中的学时、学分一致。
5. 201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仍为中英文对照形式,请认真审核本院(系)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英文翻译是否准确。
6. 2010版培养计划电子版可在网上下载(教务处主页-本科教学-培养计划)。
7.请分别统计本院(系)各专业2010、2011级培养计划中学时学分设置情况,填写《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学分统计表》(附件二)。
五、医科各专业培养计划修订工作由教务处医科办公室负责协调。
六、启明学院纳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各专业、各实验班培养计划修订工作由启明学院负责协调。
各院(系)请于2011年5月18日前将2011级培养计划纸质版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学分统计表》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院(系)分管教学负责人请签署意见;电子文档请发送至shitouluo@163.com。
联系人:柳柏枝 联系电话:87542323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
1.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格式
2.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学分统计表
3.2011—2019学年安排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