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的通知
全校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设计能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提高大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丰富我校大学生的工程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就2011年我校开展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组织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华中科技大学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负责动员、报名、组织评审等工作,在组委会领导下成立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技术指导委员会,技术指导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初选、设计与制造指导、评审推荐等工作。
1.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组织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萍华
副主任委员:马建辉黄树红
委员:赵 欣 舒水明 黄荣华 戴则健 王晓墨
秘书:张 奥 章 敏
2.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技术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荣华
副主任委员:周怀春 高 伟
委员:陈汉平 陈 刚 柳朝晖 许国良 王 军 成晓北 刘根凡
姚 洪 向 军 舒朝晖 胡兴华 王 坤
秘书:张 奥 章 敏
二、参赛对象
凡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以小组为单位报名参加。每个参赛队人数不得多于7人,每队可聘请1名指导老师。
三、报名时间与要求
自接到本通知后,各院(系)即可按竞赛主题和内容要求进行准备并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报名必须按"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作品报名表(详见附件)"的要求填写。作品报名表于2011年4月24日前发送至组委会邮箱:841642067@qq.com。报名及咨询请与组委会秘书张奥(电话:13437277348)联系。
四、竞赛时间安排
各参赛项目于2011年4月24日前提交详细说明书(包括产品原理、设计计算、性能、制造加工方法和工艺、创新点等),并由技术指导委员会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学校将统一向全国竞赛组委会进行作品申报参加初赛,入围作品在5至8月期间进行后期完善,并于8月参加在哈尔滨工业大学举行的决赛。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作品报名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学务指导”栏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