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09~2010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七校联合办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2007、2008级学生参加“七校联合办学”学习报名的有关事项和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学有余力、表现良好的2008级、2007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的2007级、2006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三)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 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生仅限报一个专业。
(四)有2门(含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2008级、2007级(五年制)学生不得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2008~2009学年度第一、二学期及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课程;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2008级、2007级(五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本《通知》公布后即可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30日。
(二)报名程序
●下载并填写《“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交所在院(系)教务科。
●进入“七校联合报名”网(http://ut7.ccnu.edu.cn),点击“网上预报名”栏,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三)各院(系)根据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打印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学生2008-2009学年度第一、二学期及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课程成绩单(须盖公章),并做《2009~2010年学年度“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汇总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于2010年1月8日前将纸质《汇总表》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并将EXL电子版《汇总表》邮寄到huang@mail.hust.edu.cn。
(四)2008级、2007级(五年制)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0年3月1~3日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务处(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缴费手续。其中参加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六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领取听课证。根据“七校联合办学”统一规定,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元/学分。
(五)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的2007级、2006级(五年制)学生请于2010年3月4-5日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务处(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下一年度修读的缴费手续。其中参加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六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领取听课证。根据“七校联合办学”统一规定,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元/学分。
(六)修读本校“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习特优生学费减半。
(七)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 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生交学费一个月后一律不退还。
(八)若干专业因受修读的学生人数限定而采取院(系)配额的方式择优录取,包括:武汉大学法学、金融学专业;我校工商管理专业。报名修读以上专业的学生按院(系)2008级学生总人数与可录取总人数相应比例及名额,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届时公布。不在名单内(报名后未予录取)的学生,可于2010年1月20~22日在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办理改报其他专业手续。
三、有关教学安排
(一)2008级、2007级(五年制)学生凭“七校听课卡”,按课表到学校指定地点上课。
(二)上课时间为双休日和暑假。各学期具体开课时间、地点等教学安排,学生可在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ut7.ccnu.edu.cn,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1:“七校联合办学”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
附件2:“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3:2009~2010学年度“七校联合办学” 辅修报名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