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09-02-26点击量: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095号)精神,我校200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以下简称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已开始进行,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因受省教育厅分配名额限定,本次推荐范围限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特等奖和一等奖。具体项目名称见《关于公布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校教【20086号)。

二、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详见《200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

三、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200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一式四份,正反打印,推荐书封面上“推荐等级建议”栏请用铅笔填写,“序号”、“编号”栏请勿填写;

(二)《200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3)一式五十一份,正反打印;

(三)成果总结材料一式十一份,正反打印;

(四)以上三类材料的电子版材料;

(五)《高等学校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拟申报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提交)一式四份。

四、评为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且拟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一等奖者,请准备反映成果的视频材料(15分钟)光盘一份,填报视频材料相关链接地址,以备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请各单位于36日前将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电子文档发送至cjj@hust.edu.cn

本通知附件可从学校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栏下载,也可从省教育厅政务网(网址:http://www.hbe.gov.cn)或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网址:http://gxjx.e21.cn)上下载。

 

附件:1200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

2200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200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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