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在校学生到部队实习锻炼的简章
为有效改进和加强09年我省消防部队接收大学生工作,增进接收学生和部队之间的双向熟悉和了解,湖北省消防总队将组织作为09年接收对象的80名地方高校大三学生来部队实习锻炼。
一、 消防部队简介
消防部队 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序列警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消防部队既不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又有别于公安民警,既有鲜明的公安性,又有很强的军事性。
湖北消防总队概况 武警湖北消防总队,亦称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北省公安厅消防局,隶属于公安部消防局,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同等待遇。
随着湖北经济的蓬勃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补充到我们的行列,担负起今后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重任。
消防工作被称为永恒的事业,也是最受尊敬的职业之一,热烈欢迎有志献身于消防事业建设的青年学生到部队建功立业。
二、报名参加实习的学生条件:
1、文化学历:目前就读于大三,将于09年6月底顺利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的学生。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①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无传染性疾病;②男性身高170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附所需专业及需求人数:
化学系:2-3人;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2-3人;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1-2人;
自动化专业:1-2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2人;
建筑学专业:1-2人;
土木工程专业:1-2人;
给排水工程专业:1-2人。
三、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利用高校大三放假机会,共组织学生(限男生)80人左右,分配到全省消防部队的基层大队实习锻炼;
2、实习锻炼时间初步定为40天,从7月6日至8月15日;
3、专业以理学、工学类学生为主,以法学、管理学类学生为辅;
4、实习学生的食宿由所在实习单位予以解决;
5、实习学生由实习所在大队负责管理,参加大队日常工作,原则上不充当战斗员,不参与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
6、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视情给予实习学生补贴车船费等400元。
四、时间安排:
一是组织报名,至6月18日止,组织相关专业学生报名参加实习,请有兴趣的同学于6月18日下午18:00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名(大学生活动中心B204);
二是面试和体检,6月19日组织报名实习学生的学生面试,20日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体检(项目为血检、尿检);
三是组织实施;6月26日前确定实习学生名单,分配到各单位并通知到学生个人及实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