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编辑:张丽如发布:2020-09-14点击量:

各院(系):

2020年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即将开始,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稿)(校教〔2006〕26号),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申报校教学名师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守授课纪律,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2.原则上,应具有15年及以上高校教龄,并具有教授职称。成绩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限制。

3.近5年来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岗教师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教学科研岗教师在院(系)科研任务考核每年合格的情况下每学年必须系统主讲1门以上(含1门)本科课程(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按标准折算的临床带教学时数)。

4.主讲课程教学效果好,各方评价优良。

5.积极开展课程建设与改革,教学研究与实践,注重教材建设,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6.重视课程队伍建设,认真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为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7.学术造诣高,能够将最新研究成果融入课堂教学。

二、评选步骤与方法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院(系)组织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本院(系)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院(系)拟向学校推荐的校教学名师候选人1名。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确定本年度的校教学名师。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院(系)于2020年9月18日前报送如下材料至教务处专业认证与评估科:

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2.2名同行专家(教授)推荐意见。

3.附件材料,包括年度考核情况记载、近5年课程安排表、教科研成果等。附件材料请复印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复印件由教师所在单位审核。

联系人:专业认证与评估科 陈老师;联系电话:87543359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见原网址:http://jwc.hust.edu.cn/info/1208/82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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