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文件精神,更好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特组织学院教师申报2004-2005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评选范围
1.教学质量优秀奖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设立“教学杰出教师”称号,不定期评选。
⒉凡全年工作量饱满,其中本学年度承担学校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网络教育、继续教育教学工作量不低于70学时的教师,或承担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学时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与评选条件
凡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
1. 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成效显著,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对其教学质量评估反映普遍较好(课堂测评本学年度平均在75分及以上)。
2. 承担实验课教学,在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善实验条件、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实验研究能力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3.近二年内在生产(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的实习模式、实习内容和实习方法上有改革创新并有较大突破,所指导的实习队被评为学校优秀实习队,或实习带教工作评价为优秀。
4.近二年内认真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努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或科研论文获得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或省大学生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近二年内在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培养学习特优生的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获校级科技竞赛活动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和全国科技活动奖。
6.在研究生教学工作中,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经研究生院或院(系)听课认定教学效果好。
7.在研究生指导工作中,善于发现人才,独具匠心,因材施教,根据研究生特点进行指导,并取得突出成绩。
8.在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效果评价中,被评为教学质量优秀。
9.在网络视频课程教学中,积极探索视频课程教学规律和特点,自行研制或开发网络教学课件或电子教案,并取得实效。
其中一等奖申报者(无论是以从事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网络教育或继续教育为主的教师)必须在本学年度至少承担一门不少于24学时的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教学,院(系、部)确认其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成效显著、近三年内参加的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或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且排名为前三名的教师。
申报“教学杰出教师”称号的教师,必须是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与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教书育人事迹突出,其教学水平和质量为全校所公认,并能作为学校教学工作表率的教师。
三、申报与评选办法
凡自愿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教师应根据本人本学年承担的主要教学任务在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网络教育等四种类型的教学任务中任选一类归口报名。申请人请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学院教务科领取或网上下载(学校网 - 单位网页 – 教务处 – 管理文件汇编 –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附件1)。申请表于10月29日前交学院教务科、研究生科。
四、奖励
1.学校发文对获得校教学质量优秀奖和“教学杰出教师”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⒉任现职以来,获得过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一等奖、二等奖者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按学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附则
凡在本学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资格:
⒈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
⒉发生过教学事故(详见《华中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或受过其它行政处分;
⒊在任课期间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或请假总天数在14天以上;
⒋教学纪律松弛,不认真编写、不按时上报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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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