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总体安排,从2020年4月13日起,全校各单位逐步恢复上班状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市外教职员工有序返汉。4月底前,校部及院系机关工作人员应全部返汉;有教学任务的教师继续线上教学,可以返汉返校;有科研任务的教师需到实验室工作的,按申请有序返回。学校在境外人员继续按领导小组3月1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境外返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执行。外地返汉(或市内)回校居住人员进入校园,继续按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2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校门进出管控通知》执行。
二、恢复机关办公功能。4月13日开始,学校机关、院系机关恢复正常办公,按照“最少、必须”原则控制到岗人数,至多不超过本单位人数的二分之一,避免人员聚集,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后勤集团,产业集团,各直属、附属单位等,根据工作需要参照以上安排执行。
三、有序开启实验室。4月20日开始,根据科研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逐步开启实验室。实验室提出申请,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联合审批,报科学技术发展院批准,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实验室开启前要做好安全排查和消毒工作,工作人员仅为教职员工,留校学生可参加。审批人对防疫措施把关并对防疫安全结果负责。
四、非必要不外出、不出差。教职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差的,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机关部处主要负责人对必要性和防护安全性进行把关审批。
五、严格安全管理
1.严格校门管理。要严格落实身份必问、体温必测、信息必录、口罩必戴的要求。教职员工出入校园,需由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机关部处主要负责人审批,报保卫处审核办理通行证,报组织部备案后,凭证出入。
2.严格办公场所进出管理。各单位要做好办公场所出入口体温检测、健康码“绿码”验证等工作。
3.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到岗人员要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和安检工作,保持办公区域通风及清洁卫生。
六、有关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逐步恢复上班状态;对师生健康状况、安全稳定情况等要及时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若发现教职工出现新冠疑似情况,及时向校医院报告,做好协调处置。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