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10号)

作者:编辑:吴仰天发布:2020-02-18点击量: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小区封闭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和《王忠林同志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上的讲话》要求,落实五个“百分之百”和“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求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现就学校集中拉网清底大排查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1.各二级单位负责排查:

(1)本单位在校内(包括西边高层、喻园一期、喻园二期、紫菘小区和宝丰小区)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和共同居住亲属情况;

(2)本单位教职工校内房屋现住人员(如借住、租住等)情况;

(3)本单位管理使用的房屋内居住人员情况。

 2.学工部、研工部和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排查各自责任内在校学生情况。

 3.除第1、2条外的其他校内房屋居住人员,由居委会、房产处牵头与喻家山派出所合作,共同进行排查。同济医学院参照执行。

 4.排查内容包括:住址(楼栋号、门牌号)、居住人姓名、身体状况是否为“四类人员”(确诊者、疑似者、发热者、密切接触者)、现是否在家。

 5.加强排查力量,校领导带队上一线,组建“党员+警员+医护人员”小组,强化巡逻封控。

 6.组建排查工作督导小组,对各二级单位排查工作进行监督,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7.加强群众监督,鼓励举报不遵守法规法令、不遵守战时管理规定的现象和人员,监督电话027-87542011。

 8.在2020年2月18日晚前基本完成地毯式排查工作,填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于18日21:00前发送至邮箱xbmsk@hust.edu.cn。确保19日百分之百落实排查任务。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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