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四类人员”管理。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一律严格按照法规法令,送医院就诊或送隔离点隔离观察治疗。
二、实行校门封闭管理。
1.所有行人、车辆禁止出入校园。
2.防疫物资、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特殊车辆凭通行证出入校园。
3.教职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入校园的,由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组织部审批;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入校园的,由社区居委会批准后,报保卫处审批。出入情况由组织部、保卫处报领导小组备案。(组织部联系人耿老师,电话:13986086206;保卫处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971442127;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87542343)
三、强化社区管理。社区联防组在校内设置若干监控点,保卫处在校园内实施网格式巡逻,对行人进行体温检测和询问登记。严禁在校园内遛狗。对不服从管理者可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置。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