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行为管理,防范伦理和安全风险,推进我校科学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结合学校实际,对今后的科研项目和科研行为提出以下要求:
1. 科研人员申报项目要实事求是,对项目涉及的伦理与安全做真实陈述,并提供科研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证明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科研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申报必须签订《科研项目伦理与科技安全条件保障自查及防范承诺书》(附件),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恪守伦理原则,遵守科学伦理及科技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负责任的研究活动。
2. 全校各院系要切实履行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宣传、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强科研项目申报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问题的审查。科研活动中一旦发现有违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有效阻止,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 院系应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有关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审查机制、过程监管等规章制度,加强伦理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科研人员在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等方面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科学技术发展院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3.4
附件下载见原网址:http://kfy.hust.edu.cn/info/1063/49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