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现将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周考试安排、考场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本学期所开的课程均应进行考试或考查。试卷上应注明“闭卷”或“开卷”字样。
2.考试时间:17周星期六至19周星期五(2018年6月23日~7月6日)。
3.除《物理实验》、《综合英语》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其余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晚上7:00~9:30。
所有课程的考试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和要求进行。
二、本科生统排统考课程考试安排
1. 2017级本科生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大学物理》(一、四) 第19周一(2018年7月2日)上午
《物理实验》(一)(期末) 第18周二(2018年6月26日)上午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第18周四(2018年6月28日)上午
《微积分一》(下) 第17周日(2018年6月24日)上午
《军事理论》 (期末) 第19周三(2018年7月4日)上午
《综合英语》(一) 第18周一(2018年6月25日)下午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第17周六(2018年6月23日)上午
2. 2016级本科生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第17周六(2018年6月23日)上午
3. 院(系)非统排的课程考试安排按本学期课表中注明的时间考试。
三、考试安排报送的注意事项
1.各院(系)2018年6月5日前将非统排课程考试的所报班级人数(含在学校HUB系统中注册的重修人数)和期末非统排考试安排表报送教务处教务考试管理中心,以便统一安排考场。
2.公共课开课院(系)教务科2018年6月5日前将统考资料准确无误地报送教务处教务考试管理中心。
3.未在学校HUB系统中办理重修手续的在校学生不得参加课程重修考试,主、监考教师不得允许非本重修班级的重修学生进入考场,否则导致成绩录入方面的问题由监考教师或安排监考教师的院(系)负责。
四、命题与考场管理
1.命题、考试出卷、试卷评阅与成绩管理、考场管理以及主、监考教师工作要求,均按新的《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校教〔2017〕31号)执行。试卷印刷工作均应在学校批准的印刷机构进行。
2.考试周前,各院(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主、监考人员学习新的《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校教〔2017〕31号),做好考试组织工作。考试时,院(系)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巡视考场,督促主、监考人员尽职尽责,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杜绝考场舞弊现象;学校考试巡视小组成员应加强巡视工作,严抓学生考试作弊行为。院系考试工作组织情况将作为院(系)年终评估的依据之一。
3. 各院(系)严格选聘监考人员,必须聘用华中科技大学在职、退休职工或具有“三助”岗位经历的研究生。
4.凡一、二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可延长半小时,其它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不再延长。
5.医科学生重修由主校区相关院(系)在同济校区开设的课程时,由同济校区相关排课院(系)做好考场安排;医科学生重修在主校区开设的课程时,若课程重修人数达到25人以上(含25人),须在同济校区单独设立重修考场,并由开课院(系)派主考教师到考场主持考试,监考人员由医学教务处负责选派;若重修考生不足25人,则由将其编入主校区考场参加重修考试。医科各类重修人数统计由学生所在院(系)报送医学教务处统计,以便教务处做好相应的考场安排。
6. 考试结束后请主考教师尽快阅卷,录入并激活成绩,最迟于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评阅,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平时成绩在内的课程综合成绩登录并激活等工作。
请各单位按通知内容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