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2015年期间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编辑:吴仰天编辑:张丽如发布:2018-01-26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现启动2017年度我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3-2015年期间立项,且截至2017年12月底应该结题的校级/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其它已完成项目合同任务的教学研究项目可申请参与本次验收。

二、验收方式

    省级教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校级教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属单位组织,各单位按照验收工作基本要求、结合自己特点开展。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成果培育目标,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评审基本要求保持一致。

三、验收工作基本要求

1.验收项目材料准备

     各拟验收项目需准备的材料如下,并需按顺序编制文档序号:

     (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1)

     (2)项目结题汇报PPT(按照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准备)

     (3)项目结题总结报告

     (4)项目研究成果支撑材料

     (5)经费支出明细及经费结余说明

     (6)项目合同书

2、评审专家组组成

    拟验收校级项目负责人所在各单位,作为校级项目质量管理责任方,应成立专门的教研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研究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并采取回避原则。

3、评审标准

    验收评审标准见附件2(该标准为结合我校以往教研项目验收的情况,参照上一届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相关文件而制定的)。请评审专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审标准给每个项目打出分值。

四、各单位材料提交要求

1.省级教研项目

     各单位需提交各项目电子版结题材料。

2.校级教研项目

    各单位需提交如下材料:

    (1)单位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含评审组织形式、评审专家组构成情况、各项目完成总体情况、项目实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报告由各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2)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3):汇总表由评审专家组签字。

    (3)各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

3.各单位请于2018年3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电子版发至wangying@mail.hust.edu.cn

     联系人:王莹

     联系电话:027-87558300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2.华中科技大学教研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标准

3.华中科技大学教研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8年1月26日

附件下载见原网址:http://jwc.hust.edu.cn/info/1208/61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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