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流动站单位、合作导师: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意见》(校人【2015】32号)精神,现就导师出资部分薪酬的变更和一次性奖励的发放说明如下: 1、导师如申请变更资助额度,须在博士后进站满一年,完成年度考核或中期考核后,且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方可变更; 2、导师如申请给予博士后一次性奖励,须在完成年度考核、中期考核或出站考核后,且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方可发放。 人事处博管办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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