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编辑:吴仰天编辑:发布:2017-09-26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试用合格并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含1年)以上;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流程: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925—1013日,工作日8:00—2400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网 http://www.jszg.edu.cn

点击右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说明》。

2.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926—1017( 有效工作日)

2)现场确认个人申请材料及要求(已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者,第4,5,8项材料可不提供;其他系列高级职称需要提供所有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封面右上角注明报名号;要求正反面打印,纸张控制在2张以内

注:为便于申请表归档,附属协和医院申请人请在封面右上角同时注明“X”、附属同济医院的注明“T”、梨园医院的注明“L”

②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请将最高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 )认证,并打印学历查询结果一份(带二维码)

④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⑤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⑥ 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自行下载填写,院系负责人签字、盖人事专用章)

⑦ 省资格认定体检表1份(见附件,体检仅限主校区校医院、协和医院、同济医院、梨园医院;体检表请附上血液化验单、心电图单)

⑧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一份

⑨ 学校出具的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聘用合同或教师岗位调令或学校下发的聘任通知)复印件一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⑩ 教务系统打印出的最近1年以上教学课表(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⑪ 2016年71日起新进校的教师原则上需提供《华中科技大学岗前培训结业证书》。

 

三、补办证书

对遗失和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和换发的,于秋季申请认定受理材料时间内一并受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原件二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损毁证书,以归档备案。

 

四、 相关说明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网络报名填写单位统一为华中科技大学;任教学科请填写至二级学科,并且不能出现“**选项。

2)以上涉及的表格详见附件,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其余材料依序整理并装订好。

3)申请人还需提交一寸照片一张,背后注明单位及姓名(照片请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版一致)。

4)所有材料在现场确认期间交所在单位汇总,各单位统一于1016日前交到人事处教师办。逾期将不予受理。

5)请各单位收齐并审核申请人员材料,填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简况及提交材料清单》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jjq@hust.edu.cn

     联系人: 金老师 电话:87543610

 

通知附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简况及提交的材料清单》(由单位填写)

2.《2017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说明》

4.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表)

5. 思想品德鉴定表

6. 申请教师资格证体检表 (正反页打印)

7. 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项

8.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人 事 处

2017年925


 附件下载见原网址:http://hr.hust.edu.cn/notice/249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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