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2014年本科特优生导师配备及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工作即日启动。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文),2014年本科特优生(具体名单见校教〔2014〕29号)导师配备工作由特优生所在院(系)负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本科特优生所在各院(系)应为其配备导师,并协助导师与特优生一起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
二、各院(系)应鼓励并聘请学术造诣深、责任心强、治学严谨的教师担任导师,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和条件。为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院(系)可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进行导师配备,鼓励学生自主联系导师,也可针对学生具体需求指派导师或跨系选择导师。
三、已选聘配备的特优生导师在与学生充分沟通后,与学生一起制订《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个性化培养方案》(附件1),并在培养期间为学生提供学业指导和咨询,指导学生完成某一具体创新研究项目。
四、选聘配备特优生导师及制订特优生个性化培养方案后,请各院(系)教务科完成如下工作流程:
1、2014年12月5日前将《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个性化培养方案》(附件1)与《2014年本科特优生导师配备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档各一份交至启明学院202室或南三楼319室,并将附件2的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2、登录特优生管理平台,完成学生、导师基本信息注册,并通知导师、学生使用该平台进行交流。平台的使用说明见附件3。
五、本项工作联系人及联络方式:
联系人:刘艳红
联系电话:027-87793421
邮箱:1260145025@qq.com。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个性化培养方案
附件2、2014年本科特优生导师配备情况一览表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