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4~2015学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七校联合办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2012、2013级学生参加“七校联合办学”学习报名的有关事项和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学有余力、表现良好,第一学年度课程加权平均总成绩80分及以上(含80分)或课程加权平均总成绩在主修专业排名前50%的2013级、2012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两个课程成绩要求必须满足一个条件)。
有2门(含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2013级、2012级(五年制)学生不得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2013~2014学年度第一、二学期考试课程。
(二)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的2012级、2011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三)根据《关于公布201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通知》鄂学位〔2011〕4号文件精神,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双学位的学生,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即辅修双学位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两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如选择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则不授予双学士学位。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2013级、2012级(五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本《通知》公布后即可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0~29日。
(二)要获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先获得主修学位(主修学位不能为破格授予的),且大学英语考试四级CET4在425分及以上;所颁发辅修学位证的专业后加“(辅修)”字样。
(三)报名程序
●下载并填写《“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交所在院(系)教务科。
●进入“七校联合报名”网(http://ut7.ccnu.edu.cn/),登录个人报名信息,点击“网上预报名”栏,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四)各院(系)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13级、2012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审核表》(EXL电子版)输入学生2013~2014学年度第一、二学期加权平均总成绩及专业排名(含专业、人数排名),并审核学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于2014年12月2日前将纸质《2013级、2012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审核表》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并将EXL电子版“2013级、2012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审核表”发至到电子邮箱:shijun@mail.hust.edu.cn。
(五)2013级、2012级(五年制)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4年12月16~17日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务处(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其中参加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六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于2015年3月3~6日到学生所在院(系)教务科领取听课证。根据“七校联合办学”统一规定,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元/学分。
(六)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的2012级、2011级(五年制)学生请于2015年1月6~8日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务处(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下一年度修读的缴费手续(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元/学分)。其中参加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六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于2015年3月3~6日到学生所在院(系)教务科领取听课证。
(七)修读本校“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习特优生学费减半。相关学生持学校有关证明文件到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八)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 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生所交学费自2015年3月13日后一律不退还。
(九)报名修读“七校联合办学”限招人数专业的学生将按各专业可录取总人数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届时公布,各校开办专业限招人数见附件一。不在名单内(报名后未予录取)的学生,可于2014年12月10~11日在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办理改报其他专业手续。
三、有关教学安排
(一)2013级、2012、2011级(五年制)学生凭“七校听课卡”,按课表到学校指定地点上课。
(二)上课时间为双休日和暑假。各学期具体开课时间、地点等教学安排,学生可在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ut7.ccnu.edu.cn/,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
1.“七校联合办学”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
2.“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务管理”栏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