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科办政【2014】45号文件(附件1)精神,现就我校组织申报“计划”国家重点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申报人应满足的条件
1.长期项目
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引进后能全职在国内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管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国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2)申报人的科研方向应符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涉及的重点领域,并拥有市场前景广阔的自主创新产品,或掌握解决核心、共性关键技术的方法,或在海外承担过重大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项目;
(3)申报人一般应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
2.短期项目
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具备长期项目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有关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为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
(2)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
二、材料要求
1、申报人申报书一式10份。请下载相关申报材料(附件2,或登陆http://www.1000plan.org/qrjh/article/56581下载),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后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申报“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请根据依托平台选择“国家重点创新项目”申报书填写。
2、附件材料1份。一般应包括: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②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模板见附件3);④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⑤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⑥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⑦奖励证书复印件;⑧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各项目附件材料要求详见具体项目清单。
3、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青年参照长期项目表格样式填写)。
注:计算年龄、工作年限、回国时间等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
以上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提交截至时间
2014年9月5日下班前。
联系人:李江华 87558314 13971399416
邮箱:zdzxb@hust.edu.cn
附件一:科技部办公厅 国科办政【2014】45号 文件
附件二: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长期申报材料
附件三:国家重点创新项目短期申报材料
科发院重大专项办
201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