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学技术部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科技报告、年度监测报告及信息报送工作的函》

作者:科发院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编辑:发布:2014-09-03点击量:

各试点项目组织部门(地区有关司局、科技厅(委):

科技报告制度、项目年度执行情况监测报告及信息报送 制度是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仪器开 发专项”)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促进项目牵头单位合理统 筹安排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函告如下:一、科技报告

科技报告制度是深化科技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根 据科技报告制度的要求,项目需在执行期内呈交:项目立项 摘要报告;项目结题验收摘要报告;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中 期评估报告;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每个任务提交的专题报告 不少于1篇。

科技报告通过网络系统报送,详细信息请登录国家科技 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cn/)查阅。今年科技报告报 送的时间预计在10月中旬。

二、年度监测报告

项目年度监测报告是仪器开发专项项目年度管理的重要 依据,监测报告内容包括文字和5分钟视频两部分。年度监 测报告及视频通过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过程管理 系统http://www.nstf.org.cn/)上传,格式及要求见附件1 附件2,报送时间为10月20日-11月5日。

三、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制度是加强项目动态管理、促进信息交流的重 要工作。

各单位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一般性信息每季 度报送一次,重大活动、进展等发生后5日内报送,重要信 息应随时报送。仪器开发专项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见附件3, 涉密内容请勿报送。

请各组织部门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与管理工作,督 促相关单位及时报送材料。请各项目牵头单位注重平时积累提前做好准备。

科技报告业务咨询: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010-58882318;

年度监测报告业务咨询: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010-62169516;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010-58881621/010-58881636;

电子邮箱:tcs_tjc@most.cn;可通过已建立的“一起分析” 等七大板块QQ群、微信群讨论、咨询相关事宜。

附件1:年度监测报告报送模板

附件2: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年度监测报告视频材料制作和报送要求

附件3: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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