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开放

[指南]关于仪器共享缴费业务优化事宜

作者:实设处编辑:发布:2022-09-09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仪器共享缴费业务办理时效,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现对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缴费业务进行优化,具体如下:

1、校内用户:凭借上账申请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清单(模板附后)办理上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清单需要的签认要素包括:用户签名及联系电话、共享平台(或机组)负责人签名。

2、校外用户:参照我校采购合同管理办法,单笔服务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不需办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合同,凭上账申请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清单(模板附后)到财务处办理上账;单笔服务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或单笔服务金额在5万元以下但校外用户需要合同的,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设〔2016〕13号)中签订合同的规定执行。

【来自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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