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引进博士待遇标准修订意见

作者:编辑:发布:2016-03-18点击量:

为更好地贯彻学校人才强校战略,努力营造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工作环境,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对引进博士待遇标准做如下修订。

一、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各项待遇。

二、学校提供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共计15-30万元,按3年平均支付。对于能够提供购房手续者,可一次性支取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三、来校工作后,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三年。

四、视学科和科研项目情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使用期限为3年),标准如下:

(一)文科按照5万元兑现,理工学科按照15万元兑现;

(二)博士后、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标准上浮2万。

五、配备手提电脑一部。

六、每人每月补贴电话费100元。

七、根据学校南校区生活区预留房源情况,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选购南校区生活区预留房源,购完为止。

(一)来校工作之前的三年内,完成的业绩符合下面任意一条:

1.作为主持人获得或完成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前3名),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前3名),或省级重大教学或科研项目(主持),或者是获得或完成一项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前3名)或主持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获得国家级教学或科研奖励(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

3.文科在由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CSSCI来源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理工科在SCI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SCI二区以上);

4.获得省级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主持)。

(二)博士夫妇同时签约并报到入职者(仅可认购一套住房,15万元的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分别发放)。

(三)紧缺学科、特色专业引进的博士。

(四)博士后。

(五)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

(六)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者,仅能认购一套住房。

八、对于未选购南校区生活区住房者,按1500元/月的标准提供三年的住房补贴。

九、对于学校每年研究确定的紧缺学科或特色专业博士、优秀博士(含博士后),若有其它要求,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协商确定待遇标准。

十、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按本规定执行。

十一、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博士需求计划表



联系人1:王晓雷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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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3838292196@126.com

联系人2:林漫漫

电话:15177195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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