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喻园家国际交流与合作高端外专引智计划项目指南

作者:国际交流处编辑:杨易发布:2018-06-20点击量:

一、项目宗旨


本项目旨在贯彻落实我校“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之中长期在校海外专家人数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10%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我校教学科研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服务于创建学校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总体目标。

二、聘请对象

本项目中中长期在校海外专家”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持有外国护照

2、 原则上具有教授或世界排名前50名高校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世界知名高校工作经历。(含知名企业的同等级科研人员);

3、 能在校连续工作1个月及以上;

4、 从事科研或教学的任务明确,计划可行,能有实效。

三、资助内容

1、根据来校时间分为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专家:


1)往返国际机票:指专家所在国(境)常驻地到武汉最直接航程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


2)住宿:专家在我校工作期间以校内住宿为主;确因校内住宿无法安排的个案,经协商国际交流处按照每天不超过400元人民币的标准资助专家在学校周边的住宿;该部分住宿费用实报实销。


3)工资:根据所聘请专家的工作任务,专家工资标准一般为税前40000元/月。


2、在校时间三个月及以上的专家:

在校时间三个月及以上的专家原则上参照上述资助范围予以资助,但资助力度(住宿及工资)和资金来源需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3、特别说明:

1)本项目所邀请专家必须在校连续工作一个月及以上时间,有明确工作任务;不足一个月时间按短期来访项目申报,不属于本项目资助范围;

2)本项目资助专家的工资、住宿、机票等为专家在我校连续工作一个月时间的劳动回报和福利待遇,因此,邀请人和被邀请专家应保证其在我校每月20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

3)本项目只资助专家机票、住宿及薪酬,财务核销部分均按照财务处相关核销程序和规定执行。

4)工资标准为上限标准,不能理解为普遍薪酬,具体金额以国际交流处核准的院系与专家签订的合同为准。各聘请单位可就工资与专家进行意向沟通,正式合同签定前不得对外承诺。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网上申报通过后打印生成;

2)专家个人简历以及所在单位个人简历页面链接(上传到申报系统);

3)专家个人护照首页(上传到申报系统);

4)专家来校后20个工作日/月工作计划(上传到申报系统);

5) 专家与邀请人及所在院系拟定的工作意向书/合同;


五、申报时间

本项目可全年申报,每月第一周为项目审核时间。


六、申报程序


1) 网上申报:邀请人(教师本人)在智慧华中大-办事大厅-国际交流处-高端外专引智项目申请申报并上传申报材料中所述附件;

项目名称务必标注:“双一流外专+聘请专家单位及外专姓名

2) 提交纸质材料:邀请人将电子表格导出并打印后送院系外事专办员,由院系外事专办员审核后院领导签字盖章,每月第一周五前送国际交流处(南三楼401国际交流处 石海霞);

3) 审核:国际交流处审核后将审批结果通知到院系专办员,由院系专办员通知到邀请人,邀请人亦可通过网上申报平台获知审核结果。


七、 项目总结

项目执行完毕,院系合作方及项目聘请专家将各自提交一份项目总结报告,其中外籍专家方要求专家本人以英文撰写,客观阐述本项目执行及目标实现情况以及对本项目的建议等。院系总结还需对照合同目标,逐一说明完成情况。


八、报账

1) 专家成行前需告知专家要保留登机牌,作为后期报销凭证;

2)专家到校后需到银行开一张银行卡,有关专家的所有费用报销后将直接由财务处存入到专家个人账户,开卡时需保留相关凭证,以证明专家为该卡持有人;

3)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外专来访登记表/合同护照首页复印件/护照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机票发票/登机牌/住宿发票/外专在国内的银行卡/外专酬金领据(税前)

4)以上材料需按照财务处的报账要求填写好各类报账单并请相关负责人签字后送国际交流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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